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有好病人,才有好醫院


如果病人仍然愛看病、到處拿藥、沒事
愛做檢查,這些壞習性不改,正好給醫院、
醫師變壞找到理由。

文 / 鄭春鴻
 
雖說選擇好醫院、好醫師多少都有一些標準可循,但是因為醫院本來就不應該以營利為導向及目的,病醫之間的關係也不是交易,所以這些標準往往不是那麼死板。換句話說,即使每一項規定都達到標準,也不見得是好醫院、好醫師,而端看其醫療及行政是否都以病人福祉為依歸。也就是好醫院、好醫師只有病人知道。不過,我特別要強調,這裡所指的病人不是普通的病人,而是有智慧的好病人;有好病人才有好醫院。怎樣的人才稱得上好病人呢?茲舉其條件與修為之犖犖大者如下:
1. 充實健康及醫藥知識:平常多吸收健康及醫藥知識,了解掌握自己的身體健康情形;一旦生病了,才有能力仔細敘述自己的病情,醫師才能幫您更多的忙。
2. 預知醫院及醫師風評:平常多打聽或注意哪幾家醫院、哪幾位醫師值得信賴;一旦生病了,才不會病急亂投醫。
3. 坦誠告知病情:病醫之間,是互信的關係。病人要毫不保留地告訴醫師:您身體有哪些異狀?以前看過哪些醫師?做過哪些治療?吃過什麼藥?現在還在吃什麼藥?無論中西藥或民俗療法。
4. 不亂吃亂藥亂做治療:其他藥物告訴親友,您的原則是:除非醫師同意,絕不亂吃其他藥物,或做另類治療。
5. 看病不要急:上醫院看病,不是上超市買東西,所以不要心急,到醫院就是要確實知道自己的身體有沒有事。您今天等了別人一個鐘頭;代表下一次別人也可能等您一個鐘頭。我們的醫師看並很仔細,回答病人的問題也很周到。
6. 遵照醫囑:要信任醫護人員對您的診治,要照囑咐確實執行,包括:生活作息、吃藥、回診、自我照顧的觀察要領等。
7. 病醫互信:病人要信任醫護人員,為了保護自己的身體,也要提醒醫護人員沒有注意到的事。人都會做錯事,醫護人員也不例外,在就醫過程中彼此多禮貌地觀照,比造成醫療糾紛時爭吵要更有建設意義。
8. 不要到處看病:除非被診斷為重大急病,應該另到一、兩家值得信賴的醫院,找信得過的醫師尋求第二意見,以求確診;平常不要像逛街一樣,穿梭在不同醫院,找不同醫師看病。
9. 珍惜健保資源:健康的人做健檢,要自己付錢,不要妄稱有病,要醫師幫您開檢查單。健保的錢是大家集資的,每人都要珍惜健保資源。做不必要的檢查、拿不必要的藥,都是浪費健保的錢,等於害到其他需要馬上照顧或更多照顧的重症病人;也等於害到自己,誰也料不準下一刻誰會得大病。
10. 住院是不得已的:除非必要,不要自作聰明一定要求住院。多住院不但浪費健保錢,醫院裡病人多,也比容易染上其他疾病。
11. 病醫交往彼此嚴守的分寸:在醫院要尊重為您服務的醫護人員,尊重他們的專業,也珍惜和他們之間的友誼;遇到同病之人要互相幫助。求醫不是在進行交易,不要和醫院錙銖必較;而當您發現醫院有浪費健保資源的嫌疑時,也要拒絕。
如果每個病人都處處追求以上的能力與修為,那麼,台灣的醫院和醫師一定成為最被尊敬的行業與人物,因為這代表他們的努力都得到病人的感謝。捨此不為,如果病人仍然愛看病、到處拿藥、沒事愛做檢查,這些壞習性不改,正好給醫院、醫師變壞找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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