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ctice(執業)只是照著常規行事,然而,當你的practice有清楚的目標或意義時,就是virtue(美德)。
文 / 黃達夫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在台大醫院發生誤植愛滋器官事件,事經一個多月輿論一直停留在究責、懲處的層面。今天樂見戴正德教授終於擊中問題的核心,追根究柢就是醫學倫理在台灣被法規化了!
戴教授說「台大器官移植的過程難道沒有照標準流程照表操作嗎?其實要檢查的都檢查了,要通告的也通告了,但問題就出在只照表面流程要求而忽略了深層的謹慎、用心與現實化」。
他的觀察正呼應當代最受尊崇的哲學家Alasdair MacIntyre的理論,他定義practice(執業)只是照著常規行事,然而,當你的practice有清楚的目標或意義時,就是virtue(美德)。
可是,我們的衛生當局不斷標榜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實施醫院評鑑的國家,而且所有醫院為了準備三年一次的評鑑,都要耗費不少財力、人力與時間作準備來滿足評鑑的要求,結果,所謂的血汗醫院就是被評鑑特優的醫院。多年前我曾公開批評醫院評鑑的目的本來是在幫助醫院求進步,但是台灣的醫院評鑑不但勞民傷財,還助長造假作弊的風氣。不如把錢用在醫療文化的改造上。沒想到,不久前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也在他《拼公義,沒有好走的路》一書中說「『JCI國際醫療評鑑』是被國際公認為最高標準的醫院評鑑,因標準高,台灣的醫院實際上很難達到,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JCI評鑑當天,為了符合有多少病人就要有一定比例醫護人員的要求,醫院會事先疏散病人,告知病人評鑑那幾天不要來看診,也就是只在那幾天做給國際評鑑委員看。以前當然就有醫院在評鑑時造假,而且是院方帶領全院同仁造假!評鑑那幾天全院人仰馬翻,員工超不爽的,我相信這些醫院絕大多數員工在接受JCI評鑑時都在罵醫院。」
上樑不正下樑歪,在這樣的醫療環境下,基本上是再多的醫學倫理教育課程也是徒然。正如戴教授所說「雖然,衛生署與國科會用了很多資源補助醫學倫理的研究與推廣上,但我們發現不論訓練種子教師、設置網站、出版書籍…都忽略了倫理其實是一種情操,一種精神,也是一種態度。」
當醫護人員缺乏尊重生命的情操時,所謂三讀五對、重覆確認、time out等為了維護病人安全而制定的作業流程就被絕大多數醫療人員認為是無聊的工作負擔,只不過是做給評鑑委員看的東西。只有在醫院從上到下每一份子都以愛與憐憫為懷,並內化為工作的習慣,才會在執業態度上表現謹慎與用心,認真地把標準作業流程當作幫助自己做到萬無一失的重要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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