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病中識人

 



生一場重病,好像在雙眼之間,
又多了一只通天眼,所見所聞所思別開生面。
這麼看「識人之明」就更說不清了。

 
文/鄭春鴻

 我們經常聽到「人對了,事情就對人」這句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想要把事情做好,要不辭辛苦地在「眾裡尋他千百度」,最後只要在「燈火闌珊處」找到這一個「對」的人,這事情就成了。人,的確是把事情做對、做好的關鍵之一,這樣的說法,當然並沒有錯。不過,我想要進一步地來討論以下幾個問題:
 古之論識人之法,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呂氏春秋》裡的所謂「八觀六驗」:「凡論人,通則觀其所禮,貴者觀其所進,富者觀其所養,聽者觀其所好,習者觀其所言,窮者觀其所不受,賤者觀其所不為;喜之以驗其守,樂之以驗其僻,怒之以驗其節,懼之以驗其特,哀之以驗其人,苦之以驗其志。」並且說,如果用這些方法去品評一個人,那麼「人之情偽、貪鄙、美惡無所失矣。」

 《呂氏春秋》完成於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年),這些 2200年前識人的標準和方法,今日看來好像還滿有意思的,可見人性經2000年仍然不差。不過,我們必須要注意的,這「八觀六驗」的竅門,在於要我們在不同的時機與際遇去觀察同一個人的應對 (reaction),這樣的識人之明是很花時間的。現代人也有同樣的妙法,說要挑女婿要多找他打麻將,仔細看他打牌的反應,真面目表露無遺。
 因此,值得我們留心的是有沒有這種可能:經過一次的面談,透過此人的表達,立即令人印象深刻地感受到,他就是我們要找的那一位「對」的人?會不會當我們把他找來當工作夥伴之後,過了不久,卻發現他不是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對,漸漸地,雙方彼此習慣了,可以互相容忍了,就這樣在一起工作到退休但卻從來沒有真正地欣賞過對方?
 相反地,會不會在一次面談中,從受訪者的談吐表現,在很短的時間,並不覺得他是我們要找的那個「對」的人,不過,因為種種理由,我們還是勉強選擇讓他跟我們一起。經過一段時間的共事,我們卻慢慢發現,他居然是我們要找的那個「對」的人,並且成為必須終身倚重的工作伙伴呢?
 我的幾位癌症病人朋友,不約而同地告訴我,他們生病之後,發現很多以前認為是「壞人」的,其實也沒「那麼壞」;以前是「好人」的,似乎並沒有想像中的好。的確,生一場重病,好像在雙眼之間,又多了一只通天眼,所見所聞所思別開生面。這麼看「識人之明」就更說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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