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偶像與影響力


(圖片說明)要當偶像還不簡單,自己做一個
不就有了。(舍弟鄭春翔用i-phone
為我加持成年度風雲人物)

培根畢竟只是個300年前的老先知,他沒機會領教到最困擾你我的「第五種」新偶像。這種偶像看來確實做了一番事業……

文 / 鄭春鴻


有一位牧師和一位公車司機同時過世了,但是公車司機上了天堂﹔牧師卻下了地獄。牧師一生貢獻於教會卻下地獄,覺得相當地不平,於是向上帝抱怨。
牧師說:「主啊!我一生都貢獻於教會,每個禮拜天都帶著您的信徒做禱告,為什麼我卻不如一個公車司機而下地獄了呢?」
上帝回答說:「對啊!就是因為如此,你才下地獄的。你每個禮拜天都帶著信徒們禱告、講道,但他們都在下頭睡覺!但是公車司機每天在街上橫衝直撞,他的乘客卻在禱告呢!」


這個令人忍俊不禁的笑話似乎告訴我們:「影響力是重要的」。向上帝禱告可蒙主喜悅,因此開快車嚇人,使人不得不禱告,也算功德一筆嗎?不管我們用的是什麼「手段」只要有影響力就得勝,真的對嗎?當然,牧師的講道無法使聽講的信眾更與上帝親近,以致沒有影響力,確實有虧欠之處;而不循正道,矇拐兜騙威嚇他人而使人就範,顯然不能稱為影響力。反倒是以詭辯歪曲價值;以公義包裝私利;以愚弄掩飾私慾,乃當今我們看到的「主流影響力」,這似乎就是我們看到的亂象之源。
過去,所謂「愚民政策」,所仗的是老百姓的無知;現代的「愚民手段」所採取的往往是偶像的崇拜。
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曾區分了四種偶像,他並且指出這正是我們在獲得知識中,由偏見或錯誤的思維方式所引起的四個通常的「障礙」。除了「種族的偶像」(心靈中固有的傾向,包括自然崇拜和民族神崇拜)、「洞穴的偶像」(由教育造成的心智習慣所引起的偏見),以及「劇場的偶像」(由傳統和權威理論或權威觀點影響的偏見)之外,大家最熟悉的就是「市場的偶像」,即由普通生活的日常交往,以及一個人的語言影響而引起的偏見。近世的「市場偶像」運用的最徹底的不是影歌星,而是政客。大到總統,小到名嘴,可以說做到渾身都是戲的地步,一天演戲的時間幾乎超過A咖正式演員。
在培根看來,偶像是建立「偉大觀念」的障礙。他說:「現在占據著人的理智並且在裡面已經根深蒂固的,是各種假象和錯誤概念,它非常擾亂心,使真理很難進來。」
不幸被他言中的是近代具有普世影響力的人,通常都是運用這四個障礙,以不恰當的權威、習慣,輿論來敗壞大眾的心靈。

培根畢竟只是個300年前的老先知,他沒機會領教到最困擾你我的「第五種」新偶像。這種偶像看來確實做了一番事業,非常潔身自愛,典型的「不沾鍋」,學問夠大,不論出於自己的宣傳、別人的吹捧,或形勢造成的,一輩子都有很多粉絲跟在後面。《孟子•公孫丑》說的:「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指的就是這種人。當大家都在深慶時代得人,將他們當成典範的同時,才發現他正是時代進步的極限;他老被人捧做偉人,久而久之,在他的眼中,看來看去就是自己最偉大,自己正是別人不可能超越的標的物;也正因為如此,他對時代的影響,似乎只會在田徑場上插旗子,自己從未真正跑完一趟跑道,就算有人好奇也順著跑道「走」那麼一圈,也才發現,以前由先行者所插的旗子已經七零八落,再偉大的指標都已難以辨識了。他所希望造成的影響,終究只是「器質性」的,非常表面的、工具的、看板的,而不是可長可久的刻在心版上的影響。這「第五種」的新偶像,叫人追隨也不是,棄離也不是。他的問題不出在自己,而出在那些非把他當偶像崇拜的傻呼兒身上。
找找看,你知道他們在哪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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